多元文化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新模式探究

来源:世纪桥 2018年10月29日 07:14

侯月濛

摘要:多元文化的发展和碰撞是二十一世纪世界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趋势,社会价值观念,对人立身处世的评价,以及个体的价值选择,都在相应地发生变化。高校青年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也相应的发生了重大变化,其思想状况受多元文化的影响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一门重要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大使命,本文围绕“育人”教育这一核心,探索贴近学生、贴近校园生活,巩固课堂教学效果的实践教学新模式,进而增强本门课程教学的实效性与针对性。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新模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之一,自2006年秋起在全国普通高校新生中开设至今已有七年了。本门课程以珍惜和适应大学生活,开拓人生新境界为切入点,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围绕大学生成长中遇到的基本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道德养成和知法守法等方面的问题,针对青年学生特点开展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陶冶高尚情操,倡导学生认同并遵循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与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学生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突出特点是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做到学思结合,坚持知行统一,改进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达到学生在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知识的同时,能够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身体力行,把道德与法律的认知转化为实践的课程教学目标。

一、丰富教学模式,寓实践教学于课堂教学之中,提高学生参与度

由于受长期应试教育的影响,高等学校相对封闭的环境,再加上对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本身固步自封,缺乏开拓创新的勇气,致使当前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基本上仍然停留在传统的课堂讲授、单向灌输的模式上。然而,在多元文化背景下,我们的学生自我意识日渐增强,这种“枯燥”“死板”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求知需求,有学者曾说过,教学材料是达成教学目标的资源,而非目标本身。我们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不能积极局限于课堂和课本,而是延伸到课堂以外的校园生活和社会活动,在广泛的参与中进行教育。只有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的教学模式,才能有效的实现课程教学目标。

(一)“情景式任务驱动”教学模式

“情景式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是依据教材创设以理论原型的基本社会现象为主题的情境,在富有感情色彩的具体场景或氛围中,教师以完成一个个具体的调研任务为线索,把教学内容巧妙地隐含在每个任务中,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经过思考和教师点拨,自己解决问题。它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方法,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教材,这三个要素是一个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学生在教师创设的情景中进行协作学习和研讨交流,从而掌握新的理论知识。

一是引导学生感受自主求知过程,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自学能力。通过引导学生自由组合形成团队,鼓励学生团队互助和公平竞争,把教学任务提前分解下达到每个学生团队。要求学生把课上研讨与课下调研相结合,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理论指导相结合,阅读教材与资料查询相结合,传统媒体和现代网络相结合,个人意见与小组智慧相结合。为学生营造更为广阔、更加充分的时空范围,让学生以自己最喜欢的方式和步骤,主动获取知识,自觉提高能力。

二是激励学生独立担当课堂主角,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沟通能力。通过组织学生走上讲台,制作教学PPT展示他们自己归纳的教学要点提纲,阐述教学思路,分析他们认为最重要的问题,讨论他们认为最有争议的现象,使课堂成为学生展示自己、说服别人的舞台,成为他们喜欢和向往的地方。台上发言与台下质疑交相呼应,实现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平等对话。鼓励每一个学生选择自己最感兴趣、最有把握的问题自由发言,鼓励每一个学生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

三是学生自主选择作业方式,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通过允许学生在自己的实际知识基础和现有能力状况范围内,自己选择和确定作业的具体内容和完成方式,把指定式作业变成开放式作业,把单纯的教学检查、效果反馈环节变成综合训练、全面提高的环节。

(二)“情景式多感官”教学模式

“情境教学”,是通过对事件或事物发生与发展的环境、过程的模拟、虚拟或再现,让受教育者理解教学内容,进而在短时间内提高能力的一种认知方法。“情境教学”具有形象直观、便于组织等优点。“多感官教学”,是教育家玛丽亚·蒙台梭利创设的,是促进学习者通过多感官的参与和动手实践,提高学习效率的一种学习方法。

角色扮演法是运用的比较广泛的一种方法,通过角色扮演,让学生体会不同的人生境遇,人的不同心态,有助于学生更好的形成自己的价值观。首先,教师设计一个主题,要求学生从不同的侧面考虑,并形成自己的观点;然后设置情景,进行角色分配,并进行表演;最后做出口头和书面汇报。其中,汇报是关键,在汇报过程中,教师鼓励学生进行讨论、推理和总结。例如模拟法庭、道德观察等。

二、将“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列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大纲,实现课堂教学的有效延伸,提高教学实效性

首先,创设“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导师制,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思想政治辅导员、学工部、团委老师担任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教师。对指导教师每年必须完成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教学工作量做出明确规定,保证其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教学的收益水平不低于理论教学收益水平。

二是,将参与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纳入成绩考核范围。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教学利用课下或节假日进行,要求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至少参加两次,形式可以为社团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勤工助学和各种训练营活动等。同时要求学生参加社会调查与实践活动,根据指导教师布置的社会实践选题进行社会调查或社会实践并撰写调查报告或实践心得。

三是,在实践教学内容安排上以突出课程教学主题和促进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为目标,贴近学生、贴近校园生活,巩固理论教学效果。如组织“青春列车起航——新生适应与自信心拓展训练”、安排“阳光讲坛系列成长讲座”,组织学生开展“公民道德状况调查”、“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大学生就业形势调查”、“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上述实践活动延伸了课堂教学,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加深了对课堂教学的理解和情感体验,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得益彰,形成完整的德育教育体系。

实践证明,由思想政治辅导员或学工部、团委老师担任授课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能够使课堂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结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部门如学工部、校团委也会对实践教学活动给予大力支持,有效形成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教育合力,避免了同一教育主题的活动重复开展,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率,使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开展更加顺利,参与面更宽、影响力更大、取得的效果更好。

三、建立科学客观的课程考核评价方式,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考核档案,是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的重要补充和保证

这种考核方式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知、情、意、行四个层面考核学生的学习情况,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成绩评价更加客观,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一是把学生的自我评价与教师对学生的考核相结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处于主体地位,那么在对自己学习效果的评价以及反馈过程中当然也应该是主体。这种考核评价过程,决不是对学生放任自流,更不是为考核而评价的无谓过程,而是在任课教师的积极引导、调节和控制下有序开展的,对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把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与日常行为的评价相结合。学习成绩是衡量和评价学生的一个重要标准,但不应该是唯一标准。把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与对其日常行为的评价相结合,有利于激励学生达到真知善行,言行一致、知行统一,有利于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育教学的实际效果。

三是把封闭式、标准化的考核与开放式、个性化的评价结合起来。学校对学生表现的统一量化评价,教师对学生成绩的单一主观考核,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学生某些方面的一些情况,但是这种考核评价方式明显存在忽视学生的自主性、个体性和差异性的缺陷。积极探索全方位、立体化、开放式、个性化的考核评价方式,对于实现课程教学目标具有更加迫切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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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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