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药方”必须得送

来源:廉政瞭望 2018年09月18日 00:24

孟庆军

“听 村民提过你母亲患有糖尿病?”谈话进行了将近一小时,陶某第一次抬起头,疑惑地望着我。

“这个病我母亲也得过,除了常规治疗,还有别的方法,明天我把方子带给你。”陶某眼圈有些微微泛红,沉默许久的他终于开了口:“你们会怎么处分我?”

这是前不久我在参与查办一起村集体资金被侵占案时,对初核对象陶某进行的谈话调查。这起案件中,陶某和其他几名村“两委”成员,采用虚报补偿款的方式,套取并私分集体资金5.7万元。

一开始,任凭我们苦口婆心地劝说,陶某始终低头沉默,谈话一时陷入僵局。于是我们对收集的案件线索进行再次梳理,其中,一个关于他母亲的情况成了案件突破口。

我拍了拍陶某的肩膀说:“我们的初衷,不是为了处分干部而是为了挽救干部,如果我们不及时提醒你悬崖勒马,那小错必将变成大错,到时候就晚了。你从小在这里生活,应该知道村里的经济情况有多困难。你以前在外打过工时,也是附近村民在照顧你的母亲,难道你忍心利用他们的名义,看到他们的钱被别人占有吗?”

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导,陶某彻底交代了违纪事实。

第二天,我把糖尿病治疗方子交到陶某手上,告诉他:“我们会经常看望你的母亲,她的情况会及时告诉你的,放心吧。”陶某听了紧紧握着我的手,眼泪在眼眶打转,久久没有说一句话。

听说我专门跑去给陶某送药方,办公室的小吴打趣地说:“你是不是为了让他想恨你都恨不起来哦!”

“我才不是为了让他感谢我,是要让他知道组织在关心他、帮助他,对他给予处分是教育挽救,而不是一罚了之,弃之不管。”我对小吴说。

“念在你送的这个药方,他以后也不会再做违纪的事了吧?”

看小吴这张利嘴不依不饶,我笑着告诉他:“重点不是我送的这个药方,而是组织给的‘药方。纪律处分是集体研究、慎重决策的结果,如果违纪干部能够衡量组织给予处分的轻与重,体量组织的关心,认清错误,认真悔改,自然就‘药到病除了啊!”(作者单位: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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